7月29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将采用带量联动、带量谈判两种方式对84个药品进行中成药带量采购,同时,在企业报价环节,还设置了“动态给量”的规则。
1~2家竞争的带量谈判,超过2家竞争的带量联动,“动态给量”下,北京中成药集采价格将更低?
01联动or谈判
在采购形式上,与此前湖北联盟、广东联盟的共同点在于按照市场竞争程度进行分组,但不同的是,北京的中成药带量采购分为了两种形式——带量联动和带量谈判:
(一)带量联动
带量联动药品联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按照带量分包的方式,通过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二)带量谈判
带量谈判药品根据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制定药品成交参考价,通过邀请议价、量价挂钩的方式进行带量谈判。
根据通知附件中对于采购药品目录的分类可以看出,按照市场竞争程度,同产品组中超过2款药品的进入带量联动药品目录,同品种组中1~2款药品的进入带量谈判药品目录。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市场竞争程度,1~2家竞争的进行谈判,超过2家竞争的进行联动。
譬如在带量联动药品目录中的银杏叶产品组、双黄连产品组就包含了超过10款药品,在带量谈判药品目录中的产品多为独家产品或是一个产品组中只有两款药品,譬如复方丹参品种中仅有复方丹参滴丸这一独家品种,连花清瘟组包括了莲花清瘟颗粒和连花清瘟胶囊两个药品。
02独家品种只要降的足够多,就可能获得%的量?
北京的中成药集采主要在报价上限和企业报价两个规则上较为突出,同时也突出了本次集采鼓励企业降价的特征。
在制定报价上限设置了成交参考价,即“依据同一药品在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的中选价格(包括已开标公示的拟中选价格)水平及全国各省现行价格,形成各申报药品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
针对带量联动的药品
带量联动药品制定报价上限,即有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产品,企业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及各省现行最低价;无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产品,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同组产品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平均水平及各省现行最低价。
针对带量谈判的药品
带量谈判药品制定成交参考价。成交参考价不得高于该品牌企业药品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及各省现行最低价。
在北京中成药集采的规则设置,还带有“动态给量”的特点,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参与集采,降低产品价格的积极性。
针对竞争相对缓和的带量谈判药品组,所涉及的药品企业报价将影响到企业可获得的约定采购量,即基于成交参考价,企业报价降低可以提高其可获得的约定任务量的约定比例。
带量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即入围形成候选药品清单。其中,独家品牌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医疗机构80%约定任务量,2家品牌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70%约定任务量。谈判药品在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基础上,每再降低1个百分点,约定任务量比例相应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约定比例%。未达到最高约定比例的药品均组织专家谈判确定最终供应价格。
但对于竞争更为激烈的带量联动药品组,也通过按比例减少约定任务量的方式,“倒逼”企业降价更多。
带量联动药品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即入围形成供采购主体候选药品清单,可获得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80%约定采购量。此次集采对同组内日服费用差异较大的药品,采取中位取价、梯度带量的方式,即与平均水平相比,每差距增加1倍,约定任务比例减少10%,最多减少50%。
此外,针对流标品种,文件规定“原则上未成功报价或高于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药品即流标,流标产品将限价纳入本市重点监控范围。”
03湖北联盟、广东联盟已完成,山东正报量,安徽、天津在即
事实上,截至目前,中成药集采已经在多个省份完成进行了实践,其中,广东联盟和湖北联盟两次较为大范围的集采在规则和品种为之后的中成药集采提供了经验。
据悉,广东中成药集采联盟成员包括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6省,集采涉及53个大品种,按照每家企业服用总天数占联盟地区所有企业合计服用天数的比例作为划分依据,将企业入围企业分成了A、B两组进行竞争。
根据4月8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公开的《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备选结果》,集采共涉及了个产品,有家企业参与,最终家企业、个产品完成报价,企业完成度87.86%,产品完成度86.88%。在药价降幅上,按照“最高日均费用/最高有效申报价(公示)”为基础测算,非独家拟中标产品的平均降幅为67.8%,独家产品拟中标平均降幅为21.8%。
在独家大品种方面,天士力的独家大品种复方丹参滴丸中标价为0.元/丸,相较于最高有效申报价0.元/丸,降幅14.97%。以岭药业的莲花清瘟颗粒作为拟备中选,中选价格为2.元/袋,相较于最高有效申报价3.75元/袋,降幅37.88%。
与广东联盟中成药集采不同的是,湖北联盟集采主要采用“A、B分组+双信封+带量采购”的模式,按照同产品组内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的所有产品年采购金额合并,将企业划分为A、B分组。参与省份包括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9省份。
根据湖北省医保局公示的结果,采购目录17个产品组共有家企业、个产品参与。通过现场竞争,有97家企业、个产品中选,中选率达62%,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
前不久,山东省也开启了其第三批药品(中成药专项)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共涉及15个品种、67个药品。除此之外,安徽省、天津市也在进行中成药集采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