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丹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给医生这波ldquo常规操作rdq [复制链接]

1#
医生的“常规操作”,越来越多了……

医院报道了一起事故整改措施。起医院之后,什么检查和治疗都没做,在医院期间10个小时就突发猝死,不治身亡了。院方分析可能是由于肿瘤所引起的出血死亡,但是具体的原因一定需要进行尸检才能明确。于是在患者女儿认可并签字之后,院方为患者进行了尸检,并表明态度,如果有院方的责任,会给予一定的赔偿,患者女儿也明确表示,应该和院方无关,但也是想明确原因。

本来是一件医患融洽的故事对不对?哪知道事有玄机。

在尸检进行的五天后,医院找到科室负责人讨要说法,说签字的又不是患者,女儿的签字并不合法,家人并没有同意尸检的做法,医院对家人进行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15万元,并且还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患方大意就是,既然已经做了尸检,那就顺便做个鉴定吧……

这家人这波操作真心,作为医生的道德心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从法律上说,这似乎也没毛病,患者并没有与女儿签署授权委托书,将决定权授权给女儿,那么女儿签署的一切知情同意书都不具备法律效益。只是因为患者病情急转直下,没有机会签署委托书就猝死了。

所在在事情处理之后,医院给各个科室下达了死命令,要求尽快进行流程整改,患者在入院的时候就要立刻签署授权委托书,医院的医生每天又多了个“常规操作”。

“常规操作”从何而来?

医院,患者也经常会听到一个词,就叫做“常规”。血常规,术前常规,手术常规输液,术后常规,化疗常规,复查常规,病因筛查常规……那么这些常规究竟是怎么来的呢?

美国刚刚开始医院的时候,我国的疾病谱主要由感染性疾病组成,因此为了避免患者之前的交叉感染,医生们从那个时候开始就逐渐培养成一种工作习惯,也就是每当一名患者入院,医生都应当对这个患者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主要是用一些基本的检查来筛查患者可能的疾病,哪怕患者只是因为骨折来住院,也要知道患者是否有伴随的其他问题。

所以就衍生出了我们目前沿用至今的几大常规:血尿便常规,胸片心电图。医院的“基本款”常规。这些常规的目的能够以最小的成本筛查在上个世纪中国最常见的几种传染性疾病,痢疾、肺结核、乙肝、肺炎等,以及中年人最常见的猝死原因“冠心病”。

当时的医生每当收治一位患者,都是自己来进行常规的检测,收集患者的体液标本之后进行玻璃涂片,然后自己在视野当中数白细胞和红细胞的个数。虽然那个时候医生得到的血常规结果比现在要少几十项,但已经足够进行绝大多数的疾病排查。

随着检查手段的进步,也随着人们对疾病认识的增多,我有一天赫然发现,这种“常规”怎么越来越多了,而且似乎没有尽头地增长,有的时候是检查上的常规,有的时候是工作流程上的常规。只要为了改善医疗安全,降低医疗纠纷所产生的这种类似的“常规操作”,都像熵增加的宇宙公理一样,膨胀得让医务人员身上的负担越来越重。

例如,因为心电图检查准确度不高,于是都被统统“改进”成了24小时动态心电图;患者因为1%发生率的肺栓塞问题,无论年龄和手术方式如何,术前统统被要求检查下肢静脉彩超。医院的心内科对于高血压也设置了全面的套餐,从肾上腺到甲状腺的问题全面涵盖,医院就是25管抽血……直接干趴下……一切的常规都是“一刀切”,只要出现一例问题,就直接被列入新的常规。

对于外科来说也是类似的情况,结扎血管是每个外科医生的必备技能,当柔顺的丝线稳稳打结之后,就能够永久闭合一根细小的血管,成本只需要几分钱。医院的某个科室,曾经在发现一例血管结扎出血,于是之后科室换上了价格高昂的血管夹(此处笔者可证实,并无医疗回扣的问题)。这个时候,一个医生如果自信地说我的打结技术很过硬,有可能会被批评“置病人安全于不顾”。

另外,就诊程序当中,“会诊常规”也变得更加繁琐。例如心脏病的患者找谁会诊,肿瘤的患者找谁会诊,都会形成一定的常规流程。

当我在门诊的时候,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患者,他并不是来看病的,他是来找你“开证明”的。因医院要做心脏的手术,但是肺里长了个结节,那边的医生让他过来开具相关的证明,要写明“结节可暂时不手术,应先进行心脏手术”这句话。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例如“下肢静脉血栓不影响手术”、“患者甲状腺亢进情况稳定不影响手术”等等。

我们总是试图用现代的科学管理技术来管理医学,最后却发现,原有的味道都变了样。作为医生,我们越来越少去思考我们能够为患者做什么,而是我这样做有没有潜在医疗风险。

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是要求医生提出自己没错的证据,否则就是有错。这要求的是医生在执业的过程当中要多注意证据的制造和保留,从而自证清白。这是因为医疗鉴定会暴力地判决,机动车撞行人,哪怕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也得赔点。

不幸的是,医生永远是那个扮演“责任方”的机动车。

但更不幸的是,最后跑断腿的还是可怜的病人。

为什么国家的职能机构可以缩减合并,医疗的程序就不能优化了?

卫生委和计生委都合并了,医疗程序什么时候也能简化?

我们开始上学的时候理解的最重要的一条准则就是,医生要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去分析判断。老师们曾经言传身教我们开局辅助检查的原则是:“先想常见病后想罕见病,先无创检查后有创检查,先便宜的检查后昂贵的检查,想能报销的检查后自费的检查……”等等。

一名长期血压高的患者,假设我们怀疑他可能存在继发性高血压(也就是某些其他疾病导致的血压升高),我们应该首先通过问诊来确定大致的方向,从而开具相应的检查,而不是上来就是“高血压套餐”。的确,用全套筛查是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也是最有可能获得结果的方式,但那使我们与机器无异,多年的医学培训俨然成了一场笑话。要知道,无论是患者承受的创伤,还是患者的花费都大大增加,然后医生再去用极少数获益的患者去标本自己高超的医术。

我曾经做小医生的时候,一个带我的学霸师兄收治了一名肺癌的患者,他带着我给患者做了全套的体格检查,并且通过查体和胸片发现患者右侧胸腔有大量的积液,于是他便用叩诊的方法(类似于拍西瓜一样,去敲患者的肋间)来判断积液的位置,之后进行了胸腔穿刺,放出了大量的胸水。

我当时非常崇拜这位师兄,因为觉得他就是我心目当中那种思维敏捷,逻辑清晰,药到病除的好医生。但是第二天科里领导狠狠批评了师兄,因为他在进行穿刺的时候,并没有事先通过B超进行定位。

要知道,B超定位并不是穿刺胸水必须的,但是因为科里之前发生过一次医生穿刺胸水穿到膈肌的情况(肋间选择得太低了),因此科里要求每个患者都要进行B超定位之后才能进行穿刺。

医院的老专家,通过一个破了皮的听诊器,就发现了一例瓣膜关闭不全的患者。心脏超声的专家重新验证了一下,发现之前确实是漏报了。但是如果这位老专家身处在今天的医疗环境当中,如果没有做心脏超声,只是老专家“听”了一下就进行诊断,如果患者一旦出现问题,鉴定委员会、患方律师就会指着鼻子问这位专家。

你听到了管什么用,别人听到了吗?你有证据吗?做检查了吗?……

我们的医疗也许处在一个快速变革的时代,我们的医疗水平也远高于从前,发现了很多以前没能发现的疾病,也能够治疗以前不能治疗的疾病。但是当我们从原始医学进化到黑科技途中,也许会不由自主地走向另一个极端,那个极端看似是合理、合法、规范的天堂,但实际只是另一个深渊。

为了万一,我们就要牺牲万分之?

我们知道,当下的体检越来越多,能够发现很多早期癌症的患者,但也增加了患者的花费,甚至承担相应的风险。

有人会问,这有什么不妥,筛出那些“万一”的癌难道不对么?那不是拯救了一个本要破碎的家庭吗?但反过来想想,因为筛查而出现的意外又能对么?医生总是会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